Saturday, October 06, 2007

錯把喜歡當作愛

你喜歡他的眼睛,喜歡他的才華,喜歡他的體貼,喜歡他說話的樣子,所以你說你愛上了他.

愛就是這樣嗎?不,當然不是,喜歡並不是愛,這有很大的差別.

你可以喜歡吃生果,喜歡睡覺,但是無法去愛,你要怎麼去愛?你說:我愛巧克力,我愛我的貓咪,我愛這愛那,這其實都不是愛,是喜歡.

喜歡是短暫的,今天喜歡的也許明天就不喜歡,你現在喜歡某個偶像明星,之後可能又喜歡另一個,你甚至同時喜歡很多個偶像明星這哪算愛.

愛是一種承諾,當你對一個人說:”我愛你”,你是向對方表明,你可以信賴我,你可以把未來交給我,這是個承諾,那不是光是喜歡就算的.

喜歡是外在的,是物質的,而愛是內在的,是心靈的.你看上一個人如果是因為他外在的條件,那你只能說你喜歡他,你不能說你愛他;即使你真的很喜歡他,但那仍然不是愛.

愛不是看外在,而是看內在的.人們總是因為外在的條件而結合,卻由於內在的因素而分開,為什麼?

因為,他們都錯把”喜歡”當作”愛”了.

<摘自: 爱, 错在那里? - 何权峰>

No comments: